2011年2月28上班,2011年4月15離職。基本工資1200;就職期間銷售額大約49000,換算成員工提成780左右。總計:1980左右。到目前沒有給支付一分錢。
尊敬的網友: 您好!勞動者因拖欠工資問題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因受理程序的要求,我們不能在此直接受理,希望得到您的理解。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