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居住在和平區開封道44號內12號,因4家一單元,條件太差,故只能搬往他處,可電表在我家。我們已76歲,查電表的同志要我們每月定時報數,我們很困難,我們要求移出電表,可沒有解決。我想要求移出電表,謝謝。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您好。經天津市電力公司所屬城南供電分公司調查核實,提問用戶所反映的戶表屬於伙表,共有4戶居民使用,城南供電分公司相關部門已與用戶聯系,並延伸服務,於4月26日為用戶辦理了移表業務。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201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