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戶口在津工作者,2000年在天津東麗區貴環小區買房(房本是我母親的名字),現已在天津結婚(2007年結婚),對象是天津常住人.想諮詢一下,像我這種情況能否在天津落戶,需要哪些條件?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4月20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並與我市注冊企業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在津有落戶條件,可到公安機關按人纔引進政策申報落戶。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