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已經領了獨生子女證,可是獨生子女費沒有地方領,我們雙方都在合資企業,想問問合資企業就不給發嗎?如果合資企業不給發那居委會能給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自領證之月起至獨生子女年滿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十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城鎮居民,有工作單位的,由夫妻雙方就業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無工作單位的,由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按照一定比例分擔。
您有工作單位應由工作單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