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不得對學生進行補課,遵循學生自願的原則,不得收取費用。然而翠亨花園21號樓3門102室的地下室的業主卻視法律於不顧,鋌而走險為獲取大筆的非法收入而開設課外補課班,聚集數十名學生進行高價收費補課!
這樣即影響了正常的教學秩序,對學生來說增加了額外的負擔和支出,有些沒補課學生還會覺得自己比補課的差,少學了,造成嚴重的心理負擔。從老師來說,老師有可能因為辦了補習班而在學校課堂上講課有所保留,達不到不補課時的效果,從而影響教學質量,以吸引甚至是逼迫學生參加補習班。與此同時,這樣的非法聚眾補課也對附近的居民產生了生活不便。如噪音大、垃圾亂扔、學生接送時車輛擁堵。請市領導高度重視這一問題。取締這樣的補課黑窩點!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有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督查室
2011年4月19日
尊敬的翠亨居民:
您好,收到您在武清信息網《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我局十分重視,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現回復如下:
1.根據您所反映的翠亨花園21號樓3門102室地下室開辦補習班情況,區教育局非常重視,立即責成有關同志與公安武清分局相關部門聯系,組成聯合調查組進行調查。
2.經過調查,翠亨花園21號樓3門102室地下室確實存在開設補習班情況,補習班負責人和補課老師均不是在職教師。聯合調查組已責成開班人員立即停止辦班。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區教育局
201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