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伯父王學芬今年76歲,1958年到1960年7月1日在天津市勞動局第二技工學校學習鉗工,畢業後留校做生產教工。1961年7月1日響應黨的號召回鄉(武清)務農至今。近聞此類情況可向政府申請補貼,經諮詢,外省市回津的由區縣民政部門負責,本市的由原單位負責,前提是必須由個人提供證據。據伯父回憶:該校當時座落在馬場道附近,校長梁金山,副校長姓田,實習場主任程貴元,黨委書記居文輝,團委書記楚桂芬,工會主席劉萱。教師有於柏朋、陳新元、時克勤、李制浩等。後遷至河北省興隆縣,是否遷回不得而知。此事難就難在個人提供證據,個人能夠保存介紹信等相關證據的極少。
原天津市勞動局第二技工學校是市勞動局下屬單位。請市勞動局提供該校是否遷回天津?如遷回現名稱是什麼?最好能提供名冊等相關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