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先生: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了解相關情況。我們會將辦理結果通過二次答復的形式告知您,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1年4月18日
何先生:
您好!您反映的收費依據、收費標准問題意見,並針對您反映的情況,在與您電話溝通及與津南區供熱辦了解和協商,形成的初步意見,並針對您反映的問題,回復如下:
1、補建住宅、新建住宅的劃分:根據市政府有關文件規定,在1992年以前建成未有供熱設施的居民住宅項目,屬我市補建供熱項目,之後建成的居民住宅,建房單位應在房屋竣工時同時配套建設供熱設施,屬新建住宅項目。
2、您反映的房屋系96年入住,應納入新建住宅,收費依據按『津價房地(2004)460號』標准執行,其中收費標准只含應繳納鍋爐房熱源建設費標准,不包括建房單位應配套完成的外管網建設費及室內初裝費。
3、因尚無繳納上述費用及安裝相應供熱配套設施,造成入住後無法集中供熱取暖。為解決現有問題,參照有關新建、補建收費文件的收費項目標准,提出實施意見供參考。
其中:鍋爐房建設費:每建築平方米92元(依據物價局新建住宅供熱收費標准)。由津南區供熱辦統一收費建設。
外管網建設費:每建築平方米25元,(參照物價局補建住宅供熱收費標准),由津南區供熱辦統一收費建設。
室內初裝費:可委托區供熱辦設計安裝,根據工程量據實收費,或征得區供熱辦許可意見,在符合小區供熱規范條件下,自行設計安裝並承擔相應費用。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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