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你好:
我原來在2月28日曾在本欄目反應過河北區王串場一號路正興裡小區養狗泛濫、不規范的問題,並且同河北分局的相關工作人員反應過正興裡小區38號樓二樓的一戶居民飼養大型黑色狗,且隨意在小區放養,不采取栓繩的安全方法,隨意讓狗在小區『溜達』,隨意大小便的問題。這個狀態在小區已經持續了很長一段時間,並且這只狗據我了解根本沒有上『戶口』。
現在正值規范養狗的集中治理活動期間,我本人也與當地的職能部門反應過很多次,但問題一直得不到解決。
我們平時在看到這戶飼養人時,也和他本人溝通過,勸導其能規范飼養,在出來遛狗的時候使用栓狗鏈的方式,但是都沒有效果。我想其原因之一是我們不具有執法權,不具有很強的說服力。我想既然我們有國家賦予權力的職能部門,為什麼不給我們百姓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問題呢?否則國家賦予你權力乾嘛呢?
我想再次通過本平臺,懇求相關部門給徹底解決一下我所反映的問題,使百姓的生活真正安居樂業!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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