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議對廉租房,限價房收益家庭進行嚴格審批,動態管理。借鑒先進國家先進城市的經驗。不能讓老實人吃虧,壞人鑽空子 。
2.鼓勵積極創業,自力更生,如果對弄虛作假聽之任之,侵佔資源,對老實人不公平。
3.對官僚主義,對為他人弄虛作假提供幫助者,依法追究責任。
4.所謂動態管理,就是當他經濟改善後,應退出廉租房,經適房。開寶馬,養名犬,炒股票,這樣的人住廉租房,經適房合適嗎?
5.廉租房租金至少應高於普通商品房的物業費,不要讓納稅人為政績工程買單。
呂玉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