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天津市政府對(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是否將進行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於2010年10月28日修訂後公布施行。2010年12月1日,廣東省表決通過了(廣東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修訂)。天津市政府在2011年,是否也將對2006年3月22日頒布實施的(天津市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結合本市的實際情況,對村民委員會選舉的許多細節進行修改。特別是對第二十條,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應當具備的條件。借鑒上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中存在的問題,對(天津市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第二十條的規定,進行修改:(四)、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者,大學畢業生優先,身體健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和管理的能力。另外,對村民委員會候選人具有以下條件的,不允許成為候選人:1、具有黑社會性質的或者與黑社會勢力有關系的人;2、文化水平低下者,我們不需要文盲加流氓的村主任;3、受宗族勢力影響的人,這樣選舉出來的村乾部往往比較霸道,只維護小圈子的利益;4、地痞、道德敗壞的人等,都不能成為村民委員會成員的候選人。另外,對於村民委員會主任的文化水平要求是否可以規定為具有大學文化水平。現在,大學畢業生已經普遍存在,黨中央對大學生擔任村乾部的問題也是非常重視的。中央組織部部長李源潮也強調:選聘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是黨中央作出的一項戰略決策。『打鐵還得本身硬』,要把一個村莊治理得井井有條,主要得靠村主任個人的能力。『自己不會富,不能當乾部;只會自己富,不是好乾部』。自己家的日子都治理不好,怎麼讓別人信服呢?怎麼有精力帶動廣大村民呢?以上的建議,僅代表我個人的?點。由於本人水平有限,有不妥之處,敬請領導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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