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愛人是2010年通過人纔引進把戶口落在了天津市,我們在河東區有固定的住所,我的戶口是薊縣的非農業戶口,孩子的戶口現在跟我在一起,請問,我們這種情況能否把我和孩子的戶口辦理投靠一同遷到市裡來?如果能遷的話,需要辦理哪些手續!盼早日答復!謝謝!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4月11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2011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