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有一套普通住房,是兒子2004年購買的,2008年過戶給我,現在打算賣掉。『超過5年的住房,免繳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我這個情況是否可以免繳?謝謝!
韓旭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所留電子郵箱發送電子郵件,請查收。
此復
201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