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電工程師與其它類工程師職稱的取得有所不同,其它類工程師職稱的取得要經過國家規定的有關考試,考試合格後方可獲得,而弱電工程師職稱的獲得暫無國家規定的有關考試。其評定的辦法一般是:當從事弱電工程的工作人員具備一定的弱電工作經歷,可由所在單位推薦或自行到當地人事部門申請,經人事主管審評通過後即可獲得。
我以前申請過一個工程管理類的助理工程師,是在和平區勞動局人事處申請下來的。我打電話諮詢了一下!那邊沒有弱電助理工程師的評定。請問我想要評定需要去和平區那個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