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2010年一次性付款買了一套住房,購房協議是2010年4月,相關稅票於2011年1月取得,至今尚未取得房產證。
我去所屬的建行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積金,中心人員告知我:只能提取『購房協議日』之前的公積金,即2010年4月。2010年4月之後的不能提取。
請問,因為我是一次性付款,沒用公積金貸款,就不能提取『購房協議日』以後的公積金了嗎?
多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現行公積金提取政策規定:職工未使用住房貸款購買自有住房或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以下統稱『購建修房』)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請提取購房合同或協議簽訂當月之前(含當月)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當月之前(含當月)的住房公積金金額,且提取金額不超過購建修房的費用。其中,購買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的,不超過所購住房價款扣除房屋補償款後的金額。更多問題請您詳詢96266,歡迎您瀏覽我們的網站:。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1年3月1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