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楊淼』網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關於『耕地征收補償金』的問題,區領導十分重視,已責成區相關部門進行辦理,待有確切結果後我們將再次向您反饋。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寶坻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尊敬的"楊淼"網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關於"劉辛莊征地補償款"的問題,區領導十分重視,並責成相關部門進行辦理,現將辦理結果答復如下:
一、您屬於全家戶口遷出戶(全家轉為非農業),按照有關政策全家戶口遷出的,不享受土地補償款的分配;
二、劉辛莊土地征用款發放的時間截點是到2010年6月11日止,在此之前全家遷出的不享受土地補償款的分配;
三、由於劉辛莊土地多年來一直未調整,轉非前分到土地的戶也一直在經營,所以青苗費和地上物的補償由經營人所得。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寶坻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