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小區在沒有任何審批手續的條件下,向每戶收取每月70元汽車停車費,晚上回到小區後,經常是沒有車位可停放,只能停放在便道牙子上。希望物價部門的同志予以治理!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1年3月13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回復如下:
物業小區的停車收費標准由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委員會協商確定,無停車泊位問題不屬於發改委受理范圍。
201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