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你好:
我是造甲的村民現在我有一個姐姐在沒結婚的時候男方對於搬遷已分完錢然後他們結的婚 ,現在等造甲分錢的時候我姐姐是否有權利享受這個待遇,她的戶口已遷出。
希望各領導給予答復!
尊敬的『馮浩利』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已收悉,正在辦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政府辦公室信息中心
網友你好:
收到您留言,縣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造甲城鎮人民政府調查您提出的問題,現答復如下:
隨著造甲城鎮土地流轉工作的不斷深入,流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補償分配成為群眾關注的大事。按有關規定:享受征地補償的人員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婦女嫁到外村且戶口已遷出,視為取得了其他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應認定原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喪失,就不在享受原集體經濟組織的任何待遇。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身體健康,工作順利!
造甲城鎮人民政府
201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