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有38年工齡的退休高工,我的工作單位在衛國道,是一個大型國有養雞企業(當年的菜籃子工程)。80年代衛國道周邊還是農田,本世紀初,這裡已成繁華市區,養雞將會污染環境,公司只能轉產,我這個搞養雞的高級獸醫師也於05年被迫內退,07年退休。據講:因退休時未在崗所以不能享受高工的待遇。我認為此政策相當不合理。1.搞了幾十年的技術工作,當了十幾年高工,只因退休前二、三年不在崗而否認幾十年的搞技術工作的事實,能合理嗎?2.單位轉產是上級決定的,我一個普通技術人員只有服從,為國家整體利益只能犧牲個人利益,在精神上是痛苦的,在經濟上也受到很大的損失,國家理應在政策上給予鼓勵、支持、照顧。現在正相反,退休後繼續在經濟上受損失,精神上繼續受痛苦。我想在天津象我這樣的情況不會只我一個,希望領導們給於應有的重視,及時、合理的給於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