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98年因棉紡廠減負下崗,03年因建解放南路郁江橋,原紅霞裡41號117住房被拆。我當時已離婚帶著上小學三年級的孩子,無力購房所以至今租房。08年享受房屋補貼,是按拆遷協議面積計算的。聽說要出臺公共租賃房政策,我心裡非常高興,終於能結束居無定所的日子。可是聽到其它城市采用搖號方式分房,我想建議是否先解決拆遷後無能力購房的,再解決住房困難的。因為當時拆遷時沒有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政策。希望房管局領導能體諒我們這些在外租房多年的心情。
張永平同志: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現將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我市公共租賃住房相關政策已經上報待批,預計今年4月份左右出臺並實施,屆時新聞媒體將對相關申請、受理程序進行宣傳,請您關注。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