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於2008年在南北大街雲廣新裡購買的二手房,在2008年我去交納房子的供熱費,但是土城供熱站告之我前房主有5年的取暖費沒有交,讓我補齊纔能供熱,我說那是你們的責任,為什麼加到我的頭上,他們卻說我們不能上她的口袋裡去搶吧,我說那你們就上我的口袋裡搶嗎,它們的態度很惡劣.至今已經2年過去了,我多次找到它們說把從我過戶後的供熱費補齊,但是它們不同意,我的孩子纔3歲,已經因為屋裡沒有暖氣,多次生病,已經花去看病的費用2000多元,請問這筆帳我該和誰算.
您好,該問題可直接向市供熱辦投訴:23284009。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與監督。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