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警官同志:
我是一名2009年外地來津工作人員,現就職於天津某高校任教師,博士學位。我的戶口在河西區某高校,為集體戶口。今年已經在西青區李七莊街道楊樓附近(外環線內)購買了二手商品房(私產),我和妻子共有房產產權。
我妻子(29歲)工業設計專業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現供職於天津某公司(公司在天津注冊),她與公司簽有正式勞動合同,交納社會保險,正常納稅。
我妻子自畢業以來(2007年)戶口一直掛靠在濟南人纔市場,請問我妻子這種情況是否符合天津市的落戶政策,如符合需要按照何種程序,向那個部門提出戶籍申請,需要何種材料,申辦過程大約需要多長時間?謝謝!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3月7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根據您的情況,按現行戶口管理規定,您愛人可到房產所在地公安機關按人纔家屬政策申報在津落戶。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