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購買了金茂現場的房子並且辦理了產權證,准備把戶口遷過來。諮詢了和平區戶籍管理中心,說必須要派出所開據入戶調查書,證明已經入住纔能辦理遷戶口。
據我所知其他小區遷戶口都不用這個手續,為什麼金茂需要呢?難道我們暫時不入住就不能遷戶口了嗎?政府是否有相應的規定呢?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3月4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戶政部門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或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