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是造甲城鎮的,我們結婚一年半,可我年齡不夠未取結婚證書,在2月22號取的結婚證書老婆戶口還在造甲鎮。聽說我們這前面一片地土地流轉建成開發區我們打算把戶口做遷移可以大隊的人告訴我們就算現在遷移了土地流轉的資金我們也分不到,為什麼呢 ? 我幾次詢問大隊的說法是派出所在2月1號把戶口凍結,請有關部門求證?請問我現在做戶口遷移可以得到錢嗎?還有大艇前面的土地流轉多少 大概可以分多少錢 急切盼望相關部門和領導給回復!
尊敬的『李鳳雙』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已收悉,正在辦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政府辦公室信息中心
網友你好:
收到您的留言縣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蘆臺鎮人民政府調查您提出的問題,現答復如下:
目前,縣貿易開發區征用大艇等村土地問題還在協商階段,對於征用畝數補償金額分配等問題,尚未出臺具體的政策和辦法。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身體健康,工作順利!
蘆臺鎮人民政府
201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