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在1994年,鄉土地所給每戶都發了一個宅基地的『紅本』,請問,這個紅本具有法律效力嗎?即擁有這個紅本,紅本所標宅基地就歸紅本上的署名人所有嗎?請您給予答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了解,1994年鄉土地所給每戶發的宅基地的『紅本』是集體土地使用證,該證具有法律效力,集體土地使用證上的署名人有對土地的使用權,所有權歸屬村集體!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薊縣政府辦公室
201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