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10年9月8日購買了一套位於東麗區的嘉春園限價商品房,交付了首付款並同時與項目指定銀行簽訂了按揭貸款協議,協議注明享受當時的貸款利率的7折優惠。但是歷時快半年之久了我們的貸款還是沒有任何消息,在此期間也向開發商和銀行多方詢問貸款進程,得到的答復就是相互推諉。現在利率雖然在不斷上調,但是國家對存量房貸的優惠政策並沒有取消,按合同約定我們的房貸也是應該享受7折利率優惠的,但就此問題並沒有得到銀行的明確答復。在此向有關部門領導懇請盡快解決。不能因為有關方面的工作效率低下而讓廣大人民群眾買單,尤其這樣的單不是我們中低收入群體能買得起的,否則我們也不會購買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了。
尊敬的黃先生: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領導十分重視, 已責成相關部門處理中,請您耐心等候,我們將盡快答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市政府金融辦
2011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