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我愛人06年使用住房公積金合貸購買一套80平米住房,我為房產的戶主。貸款現還有不足6萬元。
我2009年單位分了一套房屋,2010年單位給辦了產權證。
現在我們有了一個孩子,由於兩套房子都是一室一廳的格局,想改善一下,請問我還能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嗎,是算2套還是3套?
如果我把單位分的房子過戶給父母,是否就可以按照第二套房貸款。
王煥志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2月2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