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如何認定第二套住房?是認房,還是認貸?如果原來有過一次貸款購房,現在已經提前還清並把房屋賣出,這還認定為一套住房嗎?
老邵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2月2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