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描述:前段時間社保卡找不到了,我於去年12月底在街道勞動保障中心辦理了社保卡掛失業務,並領取了臨時社保卡。今天持;臨時卡去總醫院看病,被告知我的卡門診不能用,說是單位沒有上繳2011年1月的保險費用,只能全額墊付。但是從醫院回來以後我登陸『天津勞動保障網』查詢了我的醫保繳費情況,2011年已經正常繳費。還有無意間又找到了之前掛失的社保卡。
問題:1.社保臨時卡為何不能使用?如何跟繳費情況掛鉤?
2.為何醫院門診電腦會顯示我1月份沒有交費呢?(我上網查了是有的)
3.社保卡掛失後又找到了怎麼辦?是否新舊社保卡都能使用?
尊敬的網友: 您好!社保臨時卡的使用有45天的期限,超期限後無法使用,可到領卡的街道勞動保障中心辦理延期手續。有沒有繳費,因為沒有身份證我們這裡也無法查詢,您可以到所在區的社險分中心查詢。社保卡掛失後又找到了也不能再使用了,只能等領新卡了。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