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單位是工時制的,現在由於生產任務艱巨,周六強制性上班,不來算曠工,請假要填寫請假單,請問這樣合理嗎,我要如何維權
尊敬的網友:
您好!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安排職工加班,應當本著加班自願的原則。職工與用人單位就此發生爭議,向單位所屬區縣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因受理程序的要求,我們不能在此直接受理,希望得到您的理解。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