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好,我是2011年2月來濱海開發區工作,現在老婆懷孕,要考慮在濱海生小孩,但我們倆的戶口都不在天津,請問如何辦理准生證?
2.老婆在天津沒有工作,請問如果在這裡生孩子如何能享受生育保險?是否是要我單位交生育保險?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
您反映的第一個問題應該在女方戶口所在地或你們現居住地辦理。具體請您諮詢當地人口計生委。若雙方在津居住三個月以上,可以在現居住地辦理一孩生育服務證。若僅男方在津工作,不符合在津辦理生育服務證的規定。
您反映的第二個問題請您諮詢其他相關部門,不屬於市人口計生委職責范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