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2月辭職後離開天津,戶口一直還在原單位的集體戶上。近期在廊坊買房了,請問08年在天津工作時交的公積金能否取現?都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婚後買的房子,如果房產證上沒寫我的名字,那我還能領公積金嗎?去年原單位通知我公積金轉入了集中封存,是什麼意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可以按照集中封存滿兩年直接銷戶提取全部餘額。如按照住房消費提取,也可以提取您的公積金。由於您已經與原單位解除了勞動關系,所以單位應將您的公積金轉至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集中封存。更多問題請您詳詢96266或瀏覽我們的網站。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