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屬於改善型購房者,首套商貸房已還清貸款並已出售,目前無房。特別關心國八條天津細則何時出,尤其關心天津過去認房又認貸的二套房認定政策會否在新的細則中有所改變?北京的二套房認定政策似乎比咱們的更人性化一點,照顧到了改善型購房者。
陳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2月1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所諮詢問題答復如下:
一、為全面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簡稱國八條)精神,天津市政府已於2011年2月18日研究下發《關於貫徹國務院辦公廳文件精神進一步做好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實施意見》。
二、首套房貸已還清並已出售,不屬於限購范圍。
三、『認房又認貸』屬金融政策,不涉及我局管理職能,建議您與金融機構取得聯系並進行諮詢。
201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