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交委的領導您們好!我是南開區紅旗南路金莊公寓1-1-201的居民,在我住房的正面不足的7、8米的地方有一個屬於金莊酒店臨時建築(後附圖)對我的住房采光、通風造成了非常嚴重的影響,目前這個臨時建築上還建了好幾個冷卻塔。在這裡我想向建交委了解一下我房屋正面間距不足9米的這個建築的建成是否取得過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根據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中的相關規定:
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尊敬的車企林: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了解相關情況。我們會將辦理結果通過二次答復的形式告知您,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1年2月16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請向區相關部門進行諮詢。感謝您對天津城建的關心與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1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