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諮詢的問題是關於大家都關心的退休年齡問題,我反復學習了新的勞動法,但是有些內容,沒有肯定有些含糊,就造成企業有機可乘,下面我想諮詢我的情況屬於哪種退休年齡。
我是86年畢業的正式大學專科生,後接本科,國家包分配,當時屬於人事局管轄檔案,在單位一直從事技術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所簽定的勞動合同也是乾部合同,可是現在單位卻說要將乾部合同改為工人合同,50歲退休,試想如果我50歲退休,工齡不滿30年,而與我同齡沒有上大學的人卻工齡超過30年,同齡退休時比我還要多拿退休金,上大學的人不如沒有上大學的人,並且,這麼多年為公司的貢獻也比工人崗的同事們貢獻大呀,再說就我現在的年齡與經驗正是乾工作的好年齡,並且現在還在管理崗位工作呀,請問公司這樣做合理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企業聘任勞動者從事工人崗還是管理崗,屬於用人單位的用工自主權。行政部門不能乾涉。建議相關問題與企業協調處理。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