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關於調整六十年代精簡退職人員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的通知》(津勞局[2005]141號)具體內容是什麼?每年的補助標准是否增長?居住在城鎮和農村的補助標准如何?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關於調整六十年代精簡退職人員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的通知》(津勞局[2005]141號)的內容是對六十年代精減退職人員的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進行調整,居住在城鎮的,其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由每人每月30元調整為265元,居住在農村的,其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由每人每月25元調整為132元。
精簡退職人員生活困難補助費建立了正常調整制度。居住在城鎮的,其生活困難補助費比照本市城市居民低保標准相應調整;居住在農村的,比照低保的50%進行調整。現在居住在城鎮的精簡退職人員,其生活困難補助費每人每月450元;居住在農村的,其生活困難補助費每人每月225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011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