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是否可以加入共同購房需要諮詢相關房管部門。申請公積金貸款人需要為購房人之一,且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年以上,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前連續逐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年並且所在單位不存在欠繳情況; 職工因工作單位變動,造成欠繳3個月(含)以內住房公積金或因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有誤,重新調整造成欠繳住房公積金,在申請貸款時已將欠繳的住房公積金補齊並恢復逐月繳存的,可視同連續繳存。 (3)未負有住房公積金貸款債務; 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配偶也須無未還清公積金貸款; 職工已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還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4)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5)未到法定離退休年齡(國家另有規定可延長的,按其規定執行,但最大應未到65周歲); (6)購買住房的,須具有符合法律規定的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建造、翻建住房的,須具有規劃、土地管理部門批准的文件;大修自有住房的,須具有規劃管理部門批准的文件; (7)已按《天津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規定支付首付款或自籌資金; (8)同意按照《天津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規定提供擔保; (9)職工家庭(包括職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或私產住房)的,暫停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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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1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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