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醫院的職工在春節期間加班 無論是上正常班 還是上24小時的班 還是上三班
都不按照規定支付300%的工資!
每年都支付40-80元了事!
希望勞動保障部門領導給予重視,希望給大家一個公開正確的說法!
尊敬的網友:
您好!事業單位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應按《勞動法》的規定執行。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必須按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費。單位未按規定支付加班費的,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011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