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區領導同志:
你好!我是居住在西青道12號樓的普通居民,在此居住已有近20年的時間,本樓的兩部電梯一直都是沿用上下午分時段單雙號使用,但是由於居住居民密集,同等電梯在我國的使用頻率相當於國外的10幾倍或更高,一臺電梯平均每天運行百餘次。又由於我們的電梯檔次低、運行頻率高,故造成設備老化程度快,故障頻繁,是需要更新換代的時候了。
2005年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與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聯合頒布了《住宅電梯使用年限規定》。規定》指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電梯應報廢:第一,建築物僅設計一部電梯(無備用梯)的,使用時間達到15年;有備用梯達到18年。第二,屬於國家行業主管部門已明令停止生產,而運行時間已超過15年的。第三,主機和其他主要配套件磨損嚴重,設備已經過三次以上大修,再次維修工程的投資費用超過設備折舊殘值的。《規定》也有一些寬限條件,讓這些電梯可申請延期報廢,但使用年限最長不超過15年。如廠家質量保證書中對產品的報廢年限規定超過15年;對老式電梯的主要部件曾進行過改造,經檢測機構鑒定,其功能、技術性能指標均接近新裝住宅電梯水平的。不過,所有已達到報廢年限而暫不更新的電梯,產權人應向電梯檢測機構申請檢測,由電梯檢測機構對該電梯進行技術鑒定,經鑒定可繼續使用的,檢測周期縮短為每六個月一次。
因此,我代表廣大居民向區領導求助,希望可以重視電梯的安全問題,做到未雨綢繆,不要出了事纔亡羊補牢。另外,西青道幾座高層老年人居多,電梯在每天的23:00到6:00期間是停運的,在此期間一旦有突發疾病的老人需要搶救,就一定會延誤時間。還請領導同志對電梯運行時間問題仔細斟酌,以方便居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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