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在新版《藥品目錄》中分甲類和乙類藥品進行分報銷比例的管理,非常關鍵。甲類藥品100%報銷,而乙類目錄中的藥品,各地區可根據基金承受能力,先設定一定的個人自付比例,也就是說,乙類藥品不一定能100%報銷。
請問天津隊乙類藥品的自付比例規定是多少?
增付是否指在個人自付比例基礎上再增加的自付比例?
有無相關文件?
請注意不是問社保各類醫院的報銷比例。
尊敬的網友: 您好!天津對乙類藥品的自付比例規定大部分在5%--10%,個別藥品為15%; 增付是指在個人自付比例基礎上再增加的自付; 如想查詢具體情況,請登陸『天津醫保誠信網』查詢。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