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局您好!
我貸款買了一套期房子,現在還沒有交房子呢,當時購房合同上寫的我的名字與我女朋友(還沒有結婚)兩個人的名字。首付是我出的,貸款是以我的名字辦理的,當然還貸款也是我還的。現在所有購房的資料等,都在我的手上。我們之間沒有任何協議。
現在我們分手了。我應該如何保障我的權益?
馬於飛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