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申請開辦民辦職業培訓機構,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明確的培訓機構名稱、組織機構和章程; (二)有明確的辦學方向、培養目標、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和相應的培訓教材; (三)培訓規模不低於200人; (四)基本教學場地在300平方米以上,無危房,租用的場所租賃期不少於3年。有辦公用房。教學,學習實驗及食宿場所應符合環保、安全、消防、衛生等有關規定; (五)具有滿足教學和技能訓練需要的教學、實習、實驗設施和設備,有能同時供30人使用的實習工位; (六)應配備專職校長,校長應具有大學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 (七)專業教學管理人員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具有豐富的教學管理經驗。每個培訓專業(職業、工種)至少配備2名以上理論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理論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均應具有教學上崗資格。財務管理人員應具有財會人員資格證書; (八)舉辦者應有穩定,可靠的經費來源。固定資產應達到20萬元以上,注冊資金10萬元以上(舉辦中級或者中級以上層次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注冊資金應當在20萬元以上)。 申請籌建民辦培訓機構,舉辦者向審批機關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辦報告,內容應當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二)舉辦者的資質證明。企業舉辦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上級單位批准文件。事業單位舉辦提交事業單位登記證及上級單位批准文件。個人舉辦提交個人身份證。以上資質證明均為原件及復印件; (三)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四)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關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五)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六)教學房產證明或者房屋租賃協議(經過司法公證)。 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籌設批准書; (二)籌設情況報告; (三)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四)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五)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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