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小邢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結合工作職責,答復如下:
一、經向市道路運輸管理處核實,目前,靜海到市內的運營車輛均屬於道路客運班車的范疇,不是郊區公交線路,根據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聯合頒布新的《汽車運價規則》和《道路運輸價格管理規定》(交運發[2009]275號),市物價局與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聯合發布的《關於規范我市道路班車客運價格的通知》(津價費[2010]63號)規定,我市道路班車客運價格形式為政府指導價,實行按車型制定運價的辦法。在基准運價基礎上,上浮幅度為30%,下浮不限。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者可根據旅客運輸市場的供求情況,在規定的浮動幅度范圍內,自主確定具體運價。
二、靜海縣汽車客運公司經營的從靜海客運站至市內通莎客運站的運營車輛級別為座席高一,運營裡程為45公裡,規定的基准運價率為每人公裡0.254元,最高可上浮至每人公裡0.33元。目前,靜海到天津市內實際執行的運價率為每人公裡0.29元,尚未到位。按照全程運營裡程45公裡計算,合計每張客票票價為13元,符合國家和我市的相關規定。
三、市區到塘沽、市區到大港三號院,市區到漢沽均由市公交集團經營的郊區公交線路,根據《關於調整我市公交票價的通知》(津價費 [2005]184號)規定,郊區公交線路實行計程票制,基本運價率為每人公裡0.10元。郊區公交線路起步價為每張1.50元,郊區公交線路具體票價可由公交運營企業根據實際運營裡程和基本運價率計算確定。對於您所提到的『靜海的車什麼時候能歸市裡統一編號管理』問題,請向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諮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市發改委 2011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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