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大學生,前一段時間我在河北家樂福做某品牌巧克力促銷員。促銷員的任務,顧名思義,是給顧客介紹巧克力。可是這家超市的某科長在巧克力被偷後全怪在我的身上,說是我沒有看好顧客去小銀臺先結賬!我想說的是,超市丟東西,難道沒有監控?沒有保安嗎?需要我們廠家的促銷員給他們看東西?而且這家超市的管理真的很混亂,丟東西是在所難免的。當時超市正在搞指定禮盒類商品滿200反100新年福券的活動,許多顧客都圍著我問超市的活動,我還要無條件幫忙解答,根本看不過來誰拿了巧克力沒有先結賬(況且在超市購物,不就講究個自由嗎?誰也不願意為了小小一盒巧克力排兩次隊),只要在別的貨架,看到顧客拋棄的巧克力,或者丟失了巧克力,某科長都會指著我大罵。我說我是廠家找來的,不是為你超市看貨的,但是廠家迫於無奈也只能順著超市的不合理制度,迫於種種壓迫我就辭職了。再來說說那個新年福券的活動吧!說是反的100元什麼都能買,沒錯,可是等到能花禮券的時候,超市的物價一下就上去了!例如散裝巧克力由原來的115元1kg漲到65元500g。除此之外,此超市還存在價簽散亂,讓消費者對不上價格和商品的現象。並且也存在最近新聞中爆出的,明明是168元的東西利用數字的大小,從遠處看好像16.8元、還有虛構原價等問題!這就是我在河北家樂福打工這些天所看到的,希望為自己也為廣大消費者討個公道!
尊敬的王女士:
您反映問題當中有關勞動爭議問題可向勞動局諮詢反映,熱線電話:12333。對於您反映的超市物價問題:『例如散裝巧克力由原來的115元1kg漲到65元500g。除此之外,此超市還存在價簽散亂,讓消費者對不上價格和商品的現象。並且也存在最近新聞中爆出的,明明是168元的東西利用數字的大小,從遠處看好像16.8元、還有虛構原價等問題!』請您向物價局諮詢、舉報,物價局熱線電話12358。
有關法律依據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條、《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七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