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名『梅子』的同志:
您好,您的諮詢已收悉,就您反映的淺水灣花園行政歸屬問題答復如下:
一、淺水灣花園坐落在西青區行政區域內,南開區與西青區在該地區的行政區域界線是以陳塘莊鐵路支線為界,兩區的界線很清楚、明確。
二、淺水灣小區居民房產證與戶籍等問題,不是行政區劃問題。您反映的淺水灣小區與陽光100存在區別的問題,2008年市政府為解決陽光100小區的管理問題,專門召開有關部門參加會議,決定陽光100小區由南開區管理。因此,陽光100小區已經納入南開區管轄,而淺水灣小區未納入南開區管轄。
三、目前,我市類似淺水灣小區(坐落在中心城區與環城四區結合部環城四區內)的居民小區有多處,我局作為市行政區劃管理的職能部門,對此類問題高度關注,曾就解決此類問題向市政府進行了反映,但解決此類問題涉及相鄰兩個區,需要進行協調、協商。
我們將會進一步加強對類似淺水灣花園這樣的小區調查了解,為市政府解決此問題建言獻策,力爭盡快解決此類問題。
天津市民政局
20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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