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客運車輛已經調價為一口價,即上車7塊;
2.中級車輛運價標准明明是0.2元,憑什麼允許他們上浮30%,並不是全部車輛都是好車,這個中級車輛是什麼標准??即使0.26*23=5.98,憑什麼收6元,2分錢也是錢,那就是超標准!!
3.天津至豐臺價格沒漲,那可是100公裡,短短蘆臺到豐臺,憑什麼叫他漲幅40%??
尊敬的李先生: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結合工作職責,答復如下: 一、根據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聯合頒布新的《汽車運價規則》和《道路運輸價格管理規定》(交運發[2009]275號),市物價局與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聯合發布的《關於規范我市道路班車客運價格的通知》(津價費[2010]63號)規定,我市道路班車客運價格形式為政府指導價,實行按車型制定運價的辦法。在基准運價基礎上,上浮幅度為30%,下浮不限。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者可根據旅客運輸市場的供求情況,在規定的浮動幅度范圍內,自主確定具體運價。 二、經向市道路運輸管理處了解,從蘆臺至豐臺的運營車輛級別為座席中級,運營裡程為31公裡,規定的基准運價率為每人公裡0.20元,最高可上浮至每人公裡0.26元。目前,實際執行的運價率為每人公裡0.226元,尚未到位。按照全程運營裡程31公裡計算,合計每張客票票價為7元,符合國家和我市的相關規定。 三、對於您所提到的『座席中級車輛是什麼標准』問題,請向市道路運輸管理處諮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市發改委 201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