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漢沽新開北路海尚豪庭4號樓底商(裙樓)開飯館(永和豆漿)擾民,該底商設計時未考慮成飯館,未設置排風系統,現在在底商(裙樓)頂部安裝了風道,油煙從風道排出,嚴重污染環境,噪聲很大(包括空調室外機),居民無法開窗。根據相關規定住宅小區禁止開飯館,這個飯館仍然開張,且擾民,可否管管?
尊敬的舉報人,現將您反映的問題答復如下:
(1)有關漢沽新開北路海尚豪庭4號樓底商(裙樓)開飯館(永和豆漿)擾民、污染環境問題,需向環保部門反映,聯系電話:12369。
(2)有關是否允許經營的問題,需向天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反映,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市政府有關《關於進一步明確政府和有關部門食品安全職責並建立責任制的意見》(津政發{2010}8號)、《關於加強我市無證無照經營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津政辦發[2010]129號)等規定,餐飲服務需取得餐飲服務許可後方可到工商機關起照,對於餐飲服務未取得服務許可,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由市食品行政許可審批部門負責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