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唐官屯馬辛莊的,是1995年上的中專,1999年畢的業,畢業後找不到工作,一直打零工維持生活,戶口也由農業轉為非農業,現在孩子的戶口也是非農業,妻子是外省人不到十年還遷不過來,聽說遷過來也是非農業,一家六口人只有父母兩口人土地,現在父母也老了,沒有賺錢的能力,最近104國道要給村民分錢的事鬧的沸沸揚揚,也有一些我這樣的非農業找過村委會,村委會給的答復好像是沒有我們的補償款,但是我看了靜海政發(2009)4號文件,應該有我們的補償款,補償款是跟農業的一樣呀 ,還是按不同的比例分,我們的孩子有嗎?如果分錢的時候沒有我們的,我們該怎沒辦,難道我們這樣的人群一點權力都沒有了嗎?還有最近村裡的官員們又說要拿這部分錢買回以前因為村裡欠銀行貸款所抵的土地,他們有這個權利嗎?,還有104國道到底佔了馬辛莊多少地,補償費用多少,請給予答復,謝謝!
尊敬的『希望公平』網友: 您好!您所提問題,唐官屯鎮政府會與您聯系解決。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靜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1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