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記者從全省(湖南省)檢察長會議上了解到,去年,全省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39945人,提起公訴44434人,其中10名廳級幹部被查辦。
全省檢察機關依法履行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職責,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案件989件1257人、瀆職侵權案件382件554人,其中大案914件、要案102人(廳級幹部10人)。2010年省檢察院與其他政法單位聯合出臺了《關於適用刑事和解辦理輕微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見》,共適用刑事和解辦理輕微刑事案件1820件2249人。
檢察機關全年監督應當立案而不立案616件789人,監督不應當立案而立案399件468人,提出刑事抗訴234件,法院改判和發回重審109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訴案件302件,提出再審檢察建議124件,法院改判129件,發回重審30件,調解結案48件。
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龔佳禾要求,全省檢察機關要落實以“六個專項工作”(即治理商業賄賂、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國土資源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和相關預防職務犯罪專項工作、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專項監督、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僞劣商品專項行動)爲重要抓手,緊扣大局依法履職,強力推進羣衆反映強烈問題的解決,推動各項檢察業務工作健康深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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