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我是西青區某一小區的居民,我所在的小區由於停車位不夠將於今年開春在小區兩邊的道路上劃一批新的車位,每年收費800多元,但是物業說如果車在車位上被碰了、刮了並不負責,也不出面。我想諮詢一下我們業主交了停車費之後小區物業是否對我們的車負有管理等責任,如果物業並沒有責任,那麼我們這些業主為什麼要繳納這些費用呢。
請各位領導盡快予以答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房管局了解情況。辦理結果我們會通過二次答復的方式告知您,請您繼續關注。
西青區政府辦公室
2011年1月24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房管局了解情況。據了解,根據《天津市物業管理規定》,物業收取停車費屬於車輛佔地費用,而非管理費,該費用主要用於小區基礎設施維護。如您需物業提供車輛的看管服務,需與物業簽訂專門的管理協議。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1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