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9年12月在東麗區香邑國際購買商品房一套,購房合同講明2010年5月30日交房,可是時間到了,因為開發商沒有入住許可證,不能給我們辦理正常的交房手續,所以一只拖著,直到2011年1月5日,該小區的入住許可證下來了,可是開發商在辦理賠償手續時,根本不按照合同辦理,根本不能給業主一個好的交代。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1年1月26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回復如下:
根據《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按照合同約定辦理。日前已與您聯系解決。
2011年4月7日